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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建:证券投资者救济制度还不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4日 11:07  新浪财经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肖瑜 摄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肖瑜 摄

  新浪财经讯 12月4日上午消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与法治同行——中国资本市场20周年法治建设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今日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行。国务院法制办安建副主任安建做主题演讲时表示,对因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害的投资者的救济制度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他指出,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包括有关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保证投资者自身权利制度,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市场有效监管制度,对因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害的投资者的救济制度等等,都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

  以下为安建演讲实录。

  安建: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领导,大家好!刚才尚主席、奚院长做了重要讲话,对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问题讲的很全面、很深刻,为了有更多时间用于实质性研究,我就讲两点感受。

  第一,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将近20年,有几件可以称得上具有标志意义的大事,以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成立为标志的中国规范的证券市场建立,证券市场是最主要的资本市场,而资本是最重要的市场要素之一,没有一个健全、规范的资本市场,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就很难发挥,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市场经济。

  今天的中国证券市场已经走过了20年的风雨,成为拥有上亿规模的庞大市场,成为对中国经济发展乃至社会主义都有着巨大影响力。实现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人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要求,都离不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把我国的证券市场进一步建设好、发展好、维护好,不仅是证券监管机构以及证券交易场所的责任,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

  第二,证券市场因其自身的特点,是最需要十分重视风险防范,因而是最需要健全的规律,最需要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些靠什么?还是靠法治。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基本与法治同步,20年来我们推出主要研究其他国家市场的实践经验,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认真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初步建立起以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为主干,以有关的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大量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为配套的比较完备的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为我国证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同时也应看到,我们现有的法律制度,包括有关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保证投资者自身权利制度,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市场有效监管制度,对因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害的投资者的救济制度等等,都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

  这些方面的制度建设任务依然很重,这次上交所联合北大法学院、人大法院学、华东院经济法研究中心举办这次论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聚集一堂,共同总结20年来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研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事情,相信论坛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我们愿意也有责任与法工委、最高法院、证监会和各位专家学者一道,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而继续努力。

  在立法包括资本市场的立法过程中,我们长期以来得到各位专家学者的支持和帮助,借这个机会,在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之际,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向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得到你们的支持和帮助,再次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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