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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月立案42起 证监会重拳直击内幕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0日 06:34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朱宝琛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至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要求多部委联合出手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

  据记者了解,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今年,中国证监会集中部署,重点开展防范打击内幕交易专项工作。1-10月,证监会共受理内幕交易线索114家,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42起,因内幕交易对16名个人、2家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将15起涉嫌内幕交易犯罪案件移动公安机关。

  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执法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严打内幕交易的同时,证监会还加大了对案件查处结果的披露力度。今年以来已陆续公布9起内幕交易案、3起基金经理“老鼠仓”案的查处结果。

  而对于日前业界盛传的华夏基金总经理范勇宏被调查或者“双规”的传闻,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没有对某家基金公司负责人进行正式或非正式立案的情况。至于有无其他日常监管,该负责人表示“不知情”。

  “内幕交易不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情节和标准,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今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其中进一步明确了内幕交易犯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内幕交易的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情形,都将构成《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

  近年来,证监会加大对内幕交易案件的查处力度,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以来,证监会共向公安部移送涉嫌内幕交易犯罪案件(线索)29件,包括黄光裕案、刘宝春案、中山公用案、上海祖龙案、宏普实业案、管亚伟案、高仰才案等一批内幕交易大要案和典型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已陆续开庭审理或定罪宣判,对内幕交易的刑事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

  “内幕交易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害证券市场基础,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一直以来都是证监会执法查处的重点。”负责人说,随着证监会防范打击内幕交易专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对内幕交易案件的查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强,内幕交易者也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证监会再次提示,所有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广大投资者应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拒绝内幕信息,远离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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