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文件指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
文件指出,要立足国情,努力实现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7大重点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文件表示,必须健全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税收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文件指出,要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的建设,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创业企业的需求。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间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发行规模,积极探索开发低信用等级高收益债券和私募可转债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展,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
文件还指出,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和完善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业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与监管体系。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为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创造条件。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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