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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披露环境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 03:01  经济参考报

  “环披新政”波及三成上市公司

  记者 吴黎华 郭煦 北京报道

  环保部14日公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由环保部推出的此项“环披新政”,将涉及575家上市公司,使近三成上市公司业绩受到影响。

  《指南》要求,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应当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定期披露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守法、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环境信息。按照《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的规定,《指南》所指的包括的16个重污染行业,约涉及575家上市公司,占两市共计1947家上市公司的29.5%。

  《指南》强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事件发生1日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披露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事件对环境影响情况和人员伤害情况(如有),及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因环境违法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环评限批、被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被责令拆除、关闭、被处以高额罚款等重大环保处罚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得知处罚决定后1天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披露违法情形、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时间、处罚具体内容、整改方案及进度。

  今年7月初,紫金矿业污水池渗漏致福建汀江污染事故瞒报长达9天,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有专家指出,为避免今后上市公司因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缺漏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必须强化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责任,强制它们履行和承担起上市公司的环境责任。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此次《指南》的出台无疑是给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对于上市公司的环境监管未来将越来越趋于严格。严格的信息披露将迫使上市公司率先、提前甚至超前做好环境治理的准备,主动检视自身的排污状况,加大对于环境保护的投入。董登新认为,“节能减排”所强调是GDP增长背后的质量,而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环保成本的上升,正是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中所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WIND统计数据显示,在《指南》所涉及到的16个行业中,火电、钢铁、造纸和电解铝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位居前列,分别为67.80%、63.80%、60.98%和59.19%。分析师表示,从上市公司整体的负债水平来看,由于未来环保投入加大和排污成本的提高,预计《指南》的正式出台将对这些行业产生较大的冲击。

  信达证券有色行业分析师范海波对记者表示,目前上市公司的环保整改已基本完成,此次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细化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今后,一方面,对于涉及到资产重组和IPO的上市公司的环境评价要求将更为严格;另一方面,对于存在瞒报行为的上市公司,公众也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对照标准。

  董登新对记者表示,《指南》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未来高耗能、高污染上市公司的生存环境将受到进一步的约束。在这种压力下,上市公司将不得不加大环境投入,其排污、治污成本将大幅提升,利润也将受到很大影响。

  还有分析师表示,短期来看,环保投入的加大将对这些公司的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则有利于推动这些公司实现产业和技术升级,对整个资本市场也具有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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