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君燕 熊毅 上海报道
近日,有消息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扩大试点的具体方案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最早10月、最迟年底公布,10到15家科技园区有望纳入试点扩大范围。
“我们希望能尽快推出。”尽管再三表示对“新三板”扩容试点的具体情况不方便发表意见,但苏州高新区上市办的相关人士还是表示了园区方面对这件事的期待。该人士同时向记者透露,园区相关方面眼下正在“积极准备”。
高新区热盼“新三板”
8月17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马弘在市政府发布会上透露,上海张江高新技术园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有望近期正式推出。目前有36家企业明确在该系统挂牌交易的意向,其中7家已与主办券商签署相关进入系统的协议。
而就在一个多月前,华东地区首家股权交易机构——滨海国际(苏州)股权交易所在苏州高新区低调成立。“人员都以天津方面为主,目前还没过来。”苏州高新创投集团相关人士对记者称。
“以我的判断,在不久的将来,交易量会超过天津的交易量。”对于在高新区的发展,滨海国际(天津)股权交易所董事长王阳甚是自信。
此外,苏州高新区不仅成立了“新三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服务小组,协调解决了企业股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为拟挂牌企业做好各项咨询、服务、指导工作,还专门出台了对前五家在“新三板”成功备案挂牌企业额外奖励50万元现金的政策。
与苏州相邻的无锡高新区,则在2007年7月就颁布《引导基金和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科技创新综合补贴资金1亿元,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亿元,政府科技创业种子资金1000万元。目前,无锡高新区股权代办试点争取工作也在推进。据悉,园区起草了试点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出台了支持企业进入“新三板”的优惠政策,相关申报材料目前已经准备完毕。通过调查问卷、上门宣传等服务方式梳理出了15家符合相关条件的骨干科技企业,并推动证券公司与重点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辅导,目前已有两家企业启动了股改工作。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治国认为,“新三板”的推出“对于建立我国多层次融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间接融资渠道(银行贷款)对新兴公司、轻资产公司依然构成“看不见的天花板”的现实情况时,如果“新三板”公司能够为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促进其发展和扩张业务,确实是新兴公司的曙光。”
中关村模式须突破
陈卫东,这位杭州高新风投公司总经理对“新三板”的推出非常关注。他告诉记者,自己和同事们对此很是期盼。在陈卫东看来,“新三板”一旦推出,不仅可以让目前的很多中小高科技企业实现真正的股权流通,而且可以让企业在这个市场上“练练兵”,初步熟悉这个市场的交易规则。
同时,一直活跃在浙江创投领域的陈卫东也对记者坦言自己的观点,“新三板”既然扩容要全面推出的话,“就不能按照中关村的模式做,至少要进一步。”陈卫东认为,资本市场意义在于流动,既然是扩容,那就应该在交易内涵上也要有变化。“现在的新兴产业也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应该允许更多个人投资者参与,这样的市场才会更有效率。”
而在长期从事企业重组并购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黄治国看来,“新三板”市场能否成功地吸引具有发展潜力和成长空间的中小企业是“新三板”最需要关注的问题。仅仅靠低成本、高效率和灵活便利的上市条件不应作为“新三板”的“核心竞争力”。
从投资者角度保护而言,如果由于公司基础较薄弱,且是在一些未经证实可行的领域发展,面临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较大,三板公司破产倒闭的概率较成熟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要高,失败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在三板市场中更应重视对市场风险的控制和规避,否则,投资者将会失去对三板市场的信心,导致市场失败的情形极有可能出现。
缺失的登记结算制度
尽管今年两批扩容试点已经早为大家熟知,首批扩容试点也成为各地机构争夺的焦点。但其中缺失的登记结算制度至今没有拿上议事日程。只有建立全国统一的OTC市场才需要登记结算制度,区域市场就不需要了?
“登记结算制度不光是为了参与各方的利益分配。最重要的是能够从法律上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以及交易行为中权利的确认。”一家科技园区管委会人士说。
有研究认为,在地区性小市场中,交易各方彼此熟悉,即使没有统一的登记、结算系统也不会对交易安全造成太多问题。但在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中,没有统一的登记和结算系统将会使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利益界限非常混乱,不利于整个证券市场的秩序稳定。
在现有的制度下,OTC市场还有两大问题,其一是区域市场愿不愿意纳入全国市场当中;其二是投资者结构的安排。
“如果按照现行的方式,区域市场很不愿意纳入全国统一市场当中。另外,现行制度对于投资者结构安排上,让相当大的个人投资者无法进入到这一市场。这并非类似股指期货的资金门槛,而是典型有制度缺陷的门槛。”一位交易所监管人士如是认为。
天津计划的全国市场,但短期内“也以区域市场为主”。此前,天津产权交易所副总裁韩家清介绍说,在天津建立的主体市场中,还有一个主体市场的预备市场,这个市场就是“非公众公司股权场外交易市场”,以填补多层次场外交易市场的空白。
而其他很多地方性的产权交易机构在探索OTC建设的时候,则是立足于区域性的市场。比如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总裁郑康营早前认为:“我国建立OTC市场体系,短期应以区域性市场为主,要同时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监管要适度,产权市场可以多种方式介入。”
这种意见不无根据。毕竟在OTC市场挂牌的公司,规模普遍较小,融资需求也有限,这类公司在区域性的OTC挂牌就能满足融资需求。从投资者角度看,在自己熟悉的有限区域内,调查了解挂牌公司的成本也较低,投资风险更为可控,市场定价功能更为灵敏。“当OTC挂牌公司逐渐成长,区域性的投资者已经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同时又符合转板升级条件时,这些公司就会选择到创业板和主板挂牌,到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的市场融资。”郑康营说。“产权市场还是应该以建立区域性OTC为主,也没有必要让‘新三板’在短期内就跟各地的OTC合并,‘新三板’可以跟各地的OTC市场一起,为企业挂牌提供多种选择。”
而在投资者结构安排上,现有制度也有缺陷的地方。
在2009年年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自然人投资者买卖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股份有关监控业务的通知》。通知中对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作出了明确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将与“新三板”无缘。曾经持有挂牌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投资者除外。有券商称,这套办法一是防止游资炒作三板,二是减少散户投资风险。当时的久其软件还没有上市,如今久其软件已经上市融资,增加了这一交易市场的财富凝聚效应。“如果继续将个人投资者排除在外,只能说明对于这一系统的风险监管还有缺陷,放开时间还不成熟。”一位券商投行部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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