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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中案将做无罪辩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 18:17  财新网

  律师称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无关【财新网】(记者 李箐 23日发自北京)汪建中案辩护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今日表示,将为汪建中做无罪辩护。

  高子程表示,汪建中虽然已经被行政处罚,但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有关程序,汪建中案将在两个半月内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

  高子程认为,即将在北京开审的汪建中案,起诉罪名仍是“操纵证券市场罪”,并不涉及洗钱罪。

  “我们认为认定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的罪名是不成立的。”高子程说道,因为犯罪构成的要件不齐全,“第一,汪建中主观上没有故意;第二,客观上不具有行为特征;第三,没有造成操纵后果。”

  高子程否定了汪建中的推荐对于股市波动造成了决定性影响,“股市的波动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汪建中他一个人没有那么大能量。他还推荐过工商银行(601398,SH)、中信证券(600030.SH),都没有很大的波动。”

  对于股民控诉听从汪建中建议造成了巨大损失,高子程表示,在股市中有许多股民会有损失。北京首放并非官方机构,而汪建中作为个人当然可以推荐股票。“当时北京首放具有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是有资格向股民进行股票资讯的。”高子程补充道,如果说荐股也是非法的,那么各类非主流媒体、券商发布评级报告,也是非法的。

  证监会在2008年通过调查发现,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累计超过1.25亿元。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建中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等额罚款。该笔罚单去年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结完毕,款项已上缴国库。

  7月22日,汪建中的三名亲属都因涉嫌帮助汪建中转移非法所得率先被诉,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汪建中的两个哥哥汪建华、汪谦益和汪建中前妻的弟弟赵志宏因帮助汪建中掩饰、隐瞒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所得3.85亿余元,被检方以涉嫌洗钱罪起诉。庭上,三人对上述事实基本认可,但都自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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