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记者 饶智】2010年5月27日,黄光裕、杜鹃代理律师正式向法院递交上诉状,提起上诉。
此前的5月18日上午9时半,留着平头、一身西装的黄光裕站在了北京市二中院第二法庭被告席上。法院裁定,黄光裕被检方起诉的三宗罪名均成立,其中因非法经营罪获刑八年,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九年,因单位行贿罪获刑两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同案被告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则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许、杜各被处罚金1亿元与2亿元。曾取保候审暂住家中的杜鹃,在一审宣判后当庭收押。
从一审判决看,许钟民成为三名被告中最大的“赢家”,不仅罪名在退侦后减少一桩,而且在比杜鹃多一宗单位行贿罪被提起公诉的情况下,最终的刑期较杜鹃还少六个月。一审宣判结束后,许钟民的辩护人、北京市铭基律师事务所刘东根律师告诉《财经》记者,许钟民上诉可能性不大。
28日为黄案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许钟民最终是否保留自己上诉的权利,刘东根告诉《财经》记者,仍待28日下午作出最终决定。
而杜鹃的辩护人、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许昔龙律师在一审庭审时曾提出,杜鹃参与内幕交易的程度不严重,且系从犯,请求法庭对其判处缓刑。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杜鹃已正式提起上诉。但许昔龙对此没有回应。
一审宣判当天下午,黄光裕的辩护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杨照东律师赶往看守所与黄光裕会面,对上诉改判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而18日下午的会见中,黄光裕尚未下定上诉的决心。
此后,有消息传出,律师与黄光裕本人及其家属进行过反复磋商。黄本人与其家属也曾就是否上诉产生过分歧,但最终决定在27日递交上诉状。
据《法制日报》称,黄光裕的上诉理由大致有四点:在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上,黄存在异议;在行贿罪中,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单位行贿,黄不予认可;在量刑上,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坚称无罪,即使有罪也量刑过重;在罚金方面,黄同样认为判决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