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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首富的人生豪赌轨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9日 08:05  新京报

  【创业史】

  ●1986年承包珠市口东大街420号国美服装店,开始创业。

  ●1987年将国美服装店更名为国美电器。

  ●1999年国美进军天津,此后开始大规模向全国扩张。同年,创办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国美在12城市拥有49家直营店及33家加盟店,总资产达5亿。

  ●2004年6月鹏润集团以83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其22个城市94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股权。国美实现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

  【财富史】

  年份 财产 排名

  2004年 105亿元 首富

  2005年 140亿元 首富

  2006年 200亿元 第二

  2007 年 450亿元 第四

  2008年 430亿元 首富

  2009年 230亿元 第17

  注:数据来自“胡润百富榜”。

  “我做事的习惯,方向一旦明确,大概都想好,应该有三分把握,我就敢去做。”这句“名言”出自昔日中国内地首富黄光裕。

  有人说,字里行间不仅透射出果断、强势的魄力,还把黄光裕“生性好赌”体现得淋漓尽致。的确,他“豪赌”家电行业,成就了“国美帝国”;豪赌资本市场,他成为内地首富……

  然而,并不是人生的每一次“赌博”,他都能笑到最后。

  电器起家

  国美模式霸占全国

  黄光裕的第一次“豪赌”发生在北京。

  生于1969年5月的黄光裕出身农家,兄妹四人,家境贫寒。1986年,17岁的黄光裕跟着哥哥黄俊钦,揣着在内蒙古攒下的4000元,又连贷带借了3万元,在北京前门的珠市口东大街盘下一个100平方米的门面,取名“国美”。

  弃服装、做电器,这是改变黄光裕命运的一次重要抉择。当时,家电是卖方市场。大商场电器柜台和企业专卖店多是“单打独斗”,经营模式几乎均为简单加价。黄光裕在非闹市区开电器大卖场,几千平米的营业面积一步到位,各厂家的全系列电器全摆放到位,顾客来一次等于逛遍全北京城的电器商店。

  黄氏兄弟广开货源,薄利多销,以速度冲规模,国美电器遂快速发展;到1993年时,已经发展至五六家国美电器连锁店,1999年国美从北京走向全国。进入21世纪,国美连锁店如雨后春笋般覆盖全国,开店、再开店。同行只有两个选择:复制国美,或被国美淘汰。

  最终,这个行业只剩下两家巨头——南苏宁,北国美,他们的商业模式,几乎一模一样。这种“只赚流水,不赚利润”的新商业模式,或许不是黄光裕发明的,但是在中国大规模成功推广,黄光裕是第一人。

  进军股市

  借壳上市成为首富

  黄光裕的第二次“豪赌”与香港有关,这次他把目标放在了资本市场。素有香港证券市场“金牌壳王”之称的詹培忠与黄光裕为潮汕同乡,两人一见如故,詹培忠称黄“一讲就明”。

  坊间传说,詹培忠不仅教会了黄光裕去澳门赌博,更教会了他如何玩转港股。此后,黄光裕以超低价格从詹手中买壳“京华自动化”上市。黄光裕资产注入的方式出人意料———一堆价值10亿元的资产,却请会计师作价高达 80余亿港元跟自己成交。之所以这么做,黄光裕赌的就是香港人对大陆电器零售行业不够了解,这就是他的“底牌”。

  黄光裕又赢了。

  2004年6月,国美电器借壳中国鹏润成功登陆香港资本市场,中国鹏润以83亿港元的代价,置换了黄光裕手中65%的国美电器股权,黄光裕也一跃成为 2004年的“内地首富”。

  铩羽A股

  豪赌“中关村”失利

  经过香港股市的磨砺,黄光裕杀回内地A股市场。 2006年,他瞄准上了“中关村”。事实证明,这是他的一步败招。

  意在借壳上市的黄光裕,号称拯救“中关村”易如反掌。可“中关村”5.92亿元的不良负债和30多亿元担保,让他叫苦不迭。黄光裕投入巨资后, “中关村”仍深陷泥潭,不仅公司重组、资产置换未遂,二级市场上的违规操作更是授人以柄。

  惟一值得一提的是,“首富效应”让“中关村”的股价从3元涨到14元。股价的飙升,意味着黄光裕必须投入天量的优质资产,来获得更多的股权。他意图将“鹏润地产”价值20亿的资产评估为180亿注入。不过,这次“豪赌”以失败告终。

  在此期间,黄光裕决定买自己的二级市场股票,炒炒自己的股票赚点流动资金弥补损失。

  法院判决书认定,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指使他人使用85个账户购入 “中关村”股票,成交额累计14.15亿,账面收益达3.09亿余元。

  “保护伞”

  寻求高官掩盖原罪

  黄光裕的“赌”不仅体现在商场上,生活中的他亦是豪赌之人。

  多家媒体报道称,2003年,黄光裕经詹培忠介绍,结识“公海赌王”连超,自此踏进赌场。其之所以非法兑换港币8.22亿余元,正源于澳门的豪赌,累计输掉超过10亿港元。

  即便如此,黄光裕2008年仍以430亿的身价,第三次问鼎中国首富。

  成了首富的黄光裕,自然不会放弃寻求“高官保护伞”,而且他坚信“保护伞”越多越好,这样才能掩盖他的原罪。

  检方指控黄光裕等人的起诉书中提到,黄光裕旗下的国美电器、鹏润地产曾分别向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行贿106万,向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的靳红利行贿 150万,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行贿100万,向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及其同事凌伟各行贿50万。

  获得好处的“保护伞”们自然会在黄光裕遇困时施以援手。

  2006年,黄光裕兄弟身陷“中行骗贷案”被调查,该案的主办人正是相怀珠。黄光裕四处活动,找到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郑的帮忙下,相怀珠协助黄氏兄弟逃过一劫……

  昨日,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没收财产2亿。

  最终,黄光裕还是输了。

  本报记者 李天宇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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