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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融资融券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31日 11:10  光大证券

  一、融资融券业务维持担保比例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期间,融资融券警戒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补仓维持担保比例为150%;平仓维持担保比例为130%;维持担保比例超出300%时,投资者可转出超出部分担保物(融券卖出资金除外)。

  二、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

  2010年3月26日光大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表决确定了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上浮部分(详见下表)。

信用等级 初始保证金比例 融券保证金比例上浮部分
AAA级 60% 40%
AA(+)级 65% 40%
AA级 70% 40%
AA(-)级 75% 40%
A级 80% 40%
BBB级 85% 40%
BB(+)级 90% 40%
BB级 500% 40%
(BB-)级 500% 40%
B级 500% 40%

  备注:

  1、融资保证金比例 = 初始保证金比例 + (1- 融资买入证券折算率)

  不同信用级别对应不同的初始保证金比例。

  2、融券保证金比例 = 初始保证金比例 + (1- 融券卖出证券折算率) + 融券保证金比例上浮部分。

  不同信用级别对应不同的初始保证金比例。

  三、融资融券业务息费率

  融资融券试点初期,采用人民银行6月期基准贷款利率加上3%确定融资利率,采用人民银行6月期基准贷款利率加上5%确定融券费率,逾期罚息率为万分之五(日)。

  1、融资利率 = 4.86%(人民银行6月期基准贷款利率)+3% = 7.86%

  2、融券费率 = 4.86%(人民银行6月期基准贷款利率)+5% = 9.86%

  3、逾期罚息率 = 万分之五(日)

  上述1、2项为年化利率。

  四、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标的证券

  1、试点初期,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包括在沪深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挂牌上市的A股股票、基金以及债券等(不包括光大证券601788),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在交易所公布折算率基础上往下浮动一定比例,具体标准见附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上证50指数50只股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深圳成份指数40只股票。

  附件:《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品种 折算率
A股 上证180指数成份股、深圳100指数成份股 60%
非上证180指数成份股、非深圳100指数成份股 55%
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 0%
基金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60%
其他上市基金 60%
债券 国债 60%
其他上市债券 60%
权证 权证 0%
光大证券股票601788 不作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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