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规则》,具体内容见B4版)。根据这个新的规则,创业板公司季报将适当增加非财务信息的披露。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规则》旨在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与目前主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则相比,针对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是增强非财务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创业板季报中适当增加了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包括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核心竞争能力、无形资产、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等的重大变化以及公司未来经营的主要优势和困难等。
其次是注重与已披露信息的衔接,提高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创业板季报的披露要求与公司前期首次公开发行文件、年度报告等已披露信息相互衔接,前期已披露的部分重要内容,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下一年度经营计划等。
第三,充分关注风险揭示,保护投资者利益。创业板季报要求公司充分披露未来经营中的重大风险因素、困难因素等,并要求公司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前述负责人同时表示,《规则》的主要特点与主板上市公司季报规则相比,主要有六方面的变化:
一是新增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适当调整季报披露的内容。
二是关注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和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重大变化。
三是强化风险因素的披露。
四是突出主营业务的披露要求。
五是强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
六是简化相关披露要求,降低披露成本。
“这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监管部门在探索适应创业板公司特点的信息披露方式和披露内容方面的又一项重要工作。”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