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禁用于买房炒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1日 14: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银监会昨天正式颁行针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贷款的两个管理办法,禁止将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固定资产及股权投资,禁止超额授信、恶性竞争、突击放贷。信贷监管“一揽子”规范至此全面出台。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目前流动资金贷款存在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其他用途的情况。昨天颁行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禁止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亦禁止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新规要求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认真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由于银行超额授信带来贷款挪用隐患,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今次颁行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涉及房贷、消费类贷款,银监会负责人解释说,新规并未抬高个人贷款门槛,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

  新颁行的两个文件与此前出台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信贷监管的“一揽子”规范。银监会称,将把做实这四大新规作为全年工作重点。    (中 新)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