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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钦涉五宗罪已移交检方 最高可获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3日 01:14  东方早报

  罪嫌包括重婚及合同诈骗最高可获刑20年

  早报讯昨日有消息称,黄光裕之兄、新恒基集团董事长黄俊钦近日已被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侦查活动,将由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据了解,黄俊钦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重婚罪,另外还在出入境证件上涉嫌犯罪。

  据京华时报报道,包括黄光裕妻子杜鹃在内的黄光裕案的其他涉案嫌疑人也已陆续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记者了解到,如果罪名成立,按照量刑标准,内幕交易罪最高判刑10年;合同诈骗罪最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贷款诈骗罪最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罪并罚,最高刑期为20年。

  黄光裕案2008年11月案发后,2008年11月26日晚,黄俊钦因涉嫌经济犯罪,同样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当时还披露,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因涉嫌经济犯罪,也被警方调查。2006年,中关村重组,黄光裕控股的鹏泰投资作为中关村第一大股东,由许钟民出任董事长。许钟民与黄光裕是同乡,渊源颇深。

  黄俊钦今年43岁,曾任北京新恒基集团董事长。新恒基集团由黄俊钦始创于1987年,初期以连锁商业、电子技术贸易为主要业务,创造了“国美电器”品牌。1993年,黄俊钦离开“国美电器”,投身房地产业。新恒基集团经过10余年的发展,以每年递增30%的速度,发展成为拥有员工近千名,以房地产开发、网络通信、高新技术、生物制药、金融投资、物业管理等为主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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