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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尔高科原始股诈骗案维权现转机 涉资200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8日 11:15  中国经营报

  何勇

  西安益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尔高科”)“原始股”诈骗案即将取得进一步进展。《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日从上海273位益尔高科“原始股股东”处获悉,近期,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将就这一案件展开审理。273位上海益尔高科“原始股股东”,在经过4年的艰难维权后有望获得一个结果。

  益尔高科“原始股”始末

  2006年4月份,家住上海徐汇区的李文元女士接到了位于上海光大国际会展中心上海中联国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证”)营业部范经理的电话,推荐其购买益尔高科的股权,价格为4.5元/股,1万股起售。

  通过进一步咨询,李文元了解到,益尔高科是一家位于西安高新区的一家医药公司,年加工销售能力超过3亿元人民币。2003年该公司还跻身于西安高新区企业前30强,进入中国外贸行业效益先进企业行列,名列中国医药进出口百强企业第58位。从2001年起,该公司宣称要赴英国、德国海外证券市场上市,并与中联国证签订《财务顾问聘用协议》,由中联国证担任益尔高科的上市财务顾问,同时益尔高科又与中联国证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委托中联国证提供股权托管服务。

  2005年、2006年期间,该公司和其另外一家托管机构西安三秦股权托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三秦)以及中联国证在多家媒体上发布消息,宣扬益尔高科要在英国、德国等海外市场上市,号召广大群众购买益尔高科的原始股,并宣称有高额回报。同时益尔高科还在位于上海陆家嘴金融区的华能大厦设立益尔高科驻上海办事处,进行股权更换手续。而根据益尔高科在有关媒体发布的上市工作进程上宣传,该公司赴德国上市时间为2006年年中,英国上市工作也在进行中,2006年企业盈利的目标保证为1500万元,争取达到2000万元,这样既保证了市盈率也提高了融资额度。

  “他们当时还允诺如果没有上市,投资者可享受公司红利分配或对股权进行再次转让。考虑当时股票市场不景气,可投资股票少,经过一番考察后,于是花了4.5万元购买了一万股益尔高科的股份。”李文元事后称。

  然而,到了2006年下半年,李文元并未看到自己购买的益尔高科“原始股”在英国或德国上市,经过进一步打听,益尔高科海外上市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原始股”诈骗,后来益尔高科的几个负责人也因为非法发行股票而遭受刑责,中联国证也因为非法经营而被有关部门取缔。

  据上海北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琪珉介绍,仅他们律所就收到273名益尔高科受害者的维权委托,这273名购买者共购买了益尔高科名下9位自然人股东共计499.01万股,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而根据记者手中掌握的一份益尔高科与西安三秦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在西安三秦为益尔高科提供股权托管期间,其总共为益尔高科托管的股本总额达到4580万股,其中社会法人股1070万股,自然人股份3509万股。

  4年维权无果

  据李文元介绍,从2006年到现在她至少到西安进行了10多次维权,找过西安的公安、法院、证监局等相关部门,几乎都没得到任何有效反馈。

  而据王琪珉介绍,根据他们对益尔高科的调查,该公司早在2007年因为没能上市就对资产进行了转移,现在仅仅可查封的财产也就剩下办公大楼和在甘肃等地的一些药材基地。

  “我们维权难度很大,博弈双方力量悬殊。”王琪珉称,益尔高科案中,一方为有组织、资金、社会资源、掌握法律知识和预先进行操作设计,并最大限度规避法律责任的优势;而另一方上海这些受害者多为零散的小资金出资人,主要为一些离退休人员和下岗人员,大部分为中老年人,普遍不了解证券、投资和相关法律规定,被高额回报诱惑而购买原始股。目前,许多人甚至连维权成本都付不起,大部分人对出资有去无回表现无奈或绝望,“我们前后去了西安5次之多,前后费用花了近8万多元都是自己先垫付的。”

  李文元介绍,益尔高科原始股上海维权代表仅在2006年第一批就收到204人的举报,根据资料统计,在上海举报人中60岁以上老人就有85位,占总人数的41%,退休、下岗、再就业人员70位占了总人数的34%,在职人员49位,占了总人数的24%。而其中还有不少60岁以上的“原始股股东”在这几年陆续去世,当初的投资在他们有生之年已无法讨回。

  记者根据几位投资者提供的证据看到,中联国证在销售益尔高科股权时并没有给投资者开具其公司收款凭证,而只是开出一张中联国证出具的中介服务费发票。

  “就益尔高科这个案子,我们先是找到了当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说益尔高科的几个负责人已经被抓,叫我们可以去法院通过民事立案索赔。但当我们找到了当地法院要求民事立案时,法院却称,类似这样的案子也只有先刑事后民事,单独民事索赔暂时不予立案。而该案发生已经4年了,对于益尔高科的几个负责人刑事案件到现在还未开庭,我们的民事索赔也就无从谈起,而要求单独给予民事立案,法院也不准,所以这些案子到现在一直未能得到合理解决。”王琪珉说。

  对此,民间自发成立的原始股维权律师团首席维权律师北京杨兆全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也表示:“据我了解到的情况,各地的投资者不断向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中纪委等部门反映情况。中央的相关部门也多次到涉案的地方去协调,但是阻力很大。我感觉从2008年年初到现在,将近两年的时间,证券打非的进展很小,地方的阻力很大。”据他介绍,他代理的一些“原始股”维权案件在陕西打了两年多了,没有任何结果。

  “原始股”维权希望重燃

  据了解,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擅自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和擅自发行股票的行为给出了明确和最终答案。

  这是继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以下简称“国办99号文”)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又一重要文件。

  对于公司或公司股东向社会公众擅自转让股票行为问题,国办99号文明曾确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四部委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公司、公司股东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应当追究其擅自发行股票的责任。公司与其股东合谋,实施上述行为的,公司与其股东共同承担责任。”

  按照这一最新规定,今年8月份,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非法销售陕西大东国际数据、杨凌生物、华海医疗信息三公司的“原始股”案,4位公司高管被指控以公司名义,未经证监会批准,非法接受西安3家公司自然人股东的委托,公开转让1.3亿元原始股。检方以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罪对4被告进行指控。

  “上述从西安方面传来益尔高科案即将开庭的消息也是在这一规定出台后,高层加大对这一案件的审判力度才使得这个案子有所进展。”王琪珉称,“十一之后,四部委派人到‘原始股’诈骗重灾区西安对这一类‘原始股’诈骗案件给予指导,其中重点就西安交大保赛、西安重阳生物、西安益尔高科三个‘原始股’诈骗案件给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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