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庄家借明星炒股套跟风盘 孙红雷账户1年可租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4日 11:54  华龙网-重庆商报

  一个炒股账户也能够出租创收!当“徐帆”、“邓婕”明星账户搅得股市风生水起之后,一些人更是变本加厉,在网上发帖“出价8万元租用孙红雷、葛优等‘明星账户’”。

  律师表示,一旦上述租借炒股账户的行为被认定,租借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希望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彻查此类行为。

  “徐帆”“邓婕”搅动股市

  明星代言产品可能提升销量,而今明星青睐的股票也是一路猛涨。11月4日,浙江东方因三季报曝出“徐帆”、“邓婕”大量持股,其中第三大流通股股东徐帆持有174.17万股,第四大流通股东邓婕持有146.13万股。

  11月3日、4日、9日,浙江东方3个交易日涨停,“潜伏”在该股的“徐帆、邓婕”两个账户三天增值约600万。

  此前一直有传言称,浙江东方很可能被阿里巴巴借壳,而阿里巴巴的CEO马云和冯小刚都是华谊兄弟的股东。徐帆是冯小刚的太太,邓婕和徐帆是好友。这条关系链成立,两位明星便有了提前“潜伏”的可能,这也使得浙江东方看起来真的“很有题材”,吸引大量的“追星资金”跟风买入,将该股股价一路炒高。

  记者调查发现,明星买股票大赚特赚的例子,最初以“万人迷”陈好最引人瞩目。2006年,陈好现身“ST国中”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持股101.09 万股,同年她又增仓180余万股,最终持股数增至约280.3万股,成为了第一大流通股股东。随后该股停牌重组,今年4月17日,停牌近3年的ST国中复牌,陈好此番至少获利2000多万元。

  有人一年8万租赁“名字”

  “如果你与孙红雷、郎咸平、葛优、张艺谋同名同姓,那么我租赁你的名字,一年租金8万块,名字用来开设股票账户……”这是近日一个名叫“游资征集明星账户”的网友在“浙江东方吧”发出的一则帖子。这条帖子吸引了大量网友浏览,还有不少网友进行了回复。

  有一位叫“我为股生”的网友回复询问“巩俐的账户要吗”,同时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还有网友自称与“朱军”、“殷桃”、“张国立”、“陈道明”、“姚明”等明星同名,并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或者QQ号。

  中介大量收集“明星账户”

  记者以“孙红雷”的网名发帖给另一位征集明星账户的网友“爱股一万年”,表示有与孙红雷、郎咸平、葛优同名的账户,但该网友回帖称,他不是庄家,只是一个中介,看到近来“明星账户”受热捧,所以想收集一批与“明星账户”赚取中介费,目前他手里还有一批厅级干部同名的账户。

  “邓婕”“徐帆”账户系山寨版

  连日来各方对“邓婕”“徐帆”账户的质疑始终没有停止。昨日据浙江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查证身份证号码,发现浙江东方的两大流通股股东,“邓婕”是1967年出生,“徐帆”是1984年出生,均是北京市人,出生年份与影星邓婕、徐帆有所不同。

  目前,影星邓婕以及徐帆的丈夫、著名导演冯小刚已分别通过不同渠道表明未参股浙江东方。

  揭秘

  “明星账户”为何值钱?名人效应可吸引跟风盘

  海通证券重庆营业部首席分析师舒菱介绍,从“徐帆”、“邓婕”明星账户搅动股市的案例分析,可能是庄家用与明星同名同姓的人的身份证开户炒股,利用名人效应吸引跟风盘。

  “从相关信息来看,潜伏在浙江东方的‘徐帆’和‘邓婕’,并非影视圈中的那两位明星,相关炒作有明显的策划痕迹,故事结构编排得很好,明显是幕后推手所为。”舒菱表示,利用名人效应吸引跟风盘的原理是“制造题材—引起轰动—拉抬股价—出货”,首先制造明星持股的假象,然后利用网络在各大股吧、炒股QQ群等散布谎言引起轰动,然后庄家再大肆买入拉升股价,带动不明真相的股民纷纷跟进买入,当大量散户买入后,庄家则全部出货卖光股票,将跟进的股民套牢。

  这种利用“人造明星”操纵股价的行为,可使一些庄家或机构一夜暴富,这种方式也较难受到监管部门查处。

  声音

  专家:

  “明星”信息应重点提示

  著名独立财经撰稿人皮海洲介绍,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监管不力,市场上内幕交易、疑似内幕交易层出不穷。某些大牌明星凭借内幕信息,在股市捞得盆满钵满,让市场变得很神经质,见了明星炒股就与内幕交易联系起来,导致一些散户盲目跟进。其次,由于浙江东方信息披露不清,让人误把此“徐帆”、“邓婕”当成了大明星,应该在信息披露时予以重点提示。

  他还认为,既然监管部门一直倡导“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如果明星买股确实存在内幕,监管部门应该严打,如果是一些机构利用明星效应操纵股价,也应该查处,因为这已经成了股市里一种新的操纵股价的模式。

  律师:

  出借账户被法规禁止

  “与明星同名的人开户炒股本身没有问题,但如果他们将账户转借给他人获利就违法了。对于借用方而言,使用他人账户同样是违法的,一旦查实,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出借人还可能因借用人的行为承担连带刑事责任。”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正礼说,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就规定: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在投资者违规出借证券账户的情况下,该账户可能被限制使用或者强制注销。

  如果借用人利用该账户从事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出借人则有可能涉嫌成为帮助犯或共犯而被依法处理,收益自然会视为非法所得而被收缴。

  提醒

  不要迷信明星

  不可盲目跟风

  “高价征集明星账户,已经暴露了这又是炒家玩的一种手法。”市社科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何清介绍说,投资者这样热衷追捧“明星持股”概念股票,很大程度上与“明星消息来源多,或许有内幕消息”的心理有关,也不排除私募靠着概念拉升股票,进行炒作。

  “将股票与明星拉扯到一起可能就是陷阱,投资者切莫跟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重庆大学教授蒲勇健表示,明星炒股不一定赚钱,在香港也有很多明星炒股,有炒得很好的也有亏损的,投资者切不可盲目地迷信“明星股”。

  本版稿件由记者 杨道彬 采写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