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 宁
如今,创业板已顺利推出并成为2009年资本市场的一件盛事,而筹备多时的融资融券则成为市场期待的下一个“重头戏”。
在2009年1月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监管部门强调今年要做好八项工作,这八项工作中包括了推出创业板、融资融券等对证券市场将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从推出的优先顺序上,创业板先于融资融券,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毕竟“十年磨一剑”的创业板的推出更为迫切,也体现着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质。
与创业板呼声同样高的融资融券业务,事实上也准备得相当完备。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融资融券业务推进速度一直较快。去年10月25日和11月1日,包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等11家券商已经就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两次联网测试。管理部门也对券商融资融券业务也进行了现场检查。
与此同时,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规定也基本完善。第一个成文规定在2006就已经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于2006年8月1日施行。时隔近两年时间,证监会于2008年4月24日再次发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将融资融券正式列入券商业务,并做了明确规定。之后的10月,管理层发布了《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生效,即在该日起,券商可以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目前来看,无论是交易流程、资金监管、客户储备、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已经相当完备了,融资融券只等管理层的发令枪响了。
虽然市场中还有些声音认为,融资融券的推出要选择“合适的时机”,但是事实上,对于任何市场创新工具的推出而言,时点并不是最重要得因素。只要把融资融券还原成是活跃市场流动性的工具而无需再承载“救市”等过重的负载,就无所谓“时机”问题。
我们应当看到,作为完善、活跃资本市场的长效机制,融资融券业务不仅有利于增强市场的内在稳定机制,而且也是构建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同时,融资融券正式开展后将成为连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桥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资金能间接参与到证券市场中,既壮大了机构投资者的力量,同时也开拓了一条稳定的资金入市的新渠道。
特别是在创业板成功推出之后,由于融资融券业务有做空功能,能平抑单边市的风险。“这对于有‘炒新’习俗的国内市场来讲,或许还能对抑制创业板的恶炒之风助一臂之力。”某业内人士指出。
相信经过一年多的精心筹备,融资融券这场业界瞩目的“重头戏”也将很快开幕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