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6日15时,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创业板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姚刚表示,今后我们也在考虑,比如像国外可以通过存量发行去募集资金,但这个问题,大家有不同的看法,还需要综合地去研究。
[网友 执着]创业板首批挂牌企业实际募集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额较多,证监会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姚刚]这也是第一批企业发行上市后市场比较关注的问题。首先募集资金超过当时预期的目标比较多是不是好现象呢?应该说这不是我们追求的事情,是不希望公司超募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里有两个事情要特别谈一下。
一是法律规定公司上市要有最低的公开发行比例,即公司总股本不到4亿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应该低于总股本的25%。所以我们在审核的时候,当看到这个企业有可能募集的资金超过预订量的时候,一般要求企业把发行的股数调下来,调到最低限,低于这个最低限就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了,所以绝大多数企业都在最低限了。
二是发行股数到最低限了,但是询价那天大家价格给得比较高,最低限的股数乘以发行股价,融资额还是超了,这就没办法了。市场很看好,给他一个很好的价格,募集资金很多,还是超,那只能通过后续监管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我们对它的募集资金做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比如说要有专户存储,要求保荐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关注这些募集资金到底有没有乱用。还有一个比主板市场更严格的规定,就是这个钱除了用于主业是不能干别的事情的。这样两条就把募集资金限制住了,防止它超募以后拿着钱搞其他的事情。
今后我们也在考虑,比如像国外可以通过存量发行,就是发行一部分新股筹一部分钱,同时卖掉一部分老股,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在我们国家存量发行在法律上有没有障碍,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是有障碍的,所以在法律上怎么解决是一个问题。另外卖老股,就是已经在里面的股东把股份卖掉,有可能市场就说你们这些人一上市暴富了,逃跑了,各种各样的事情都有,这些事情今后还需要综合地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