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证监会工作人员不许买卖股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 10:40  扬子晚报

  中国证监会4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从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回避等五个方面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约束。这是证监会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以更好地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针对业界反响较大的证监会官员离职后到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任高管的情况,准则明确“工作人员离职后,在规定期限内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回避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监管对象中任职”。据介绍,证监会领导人员离职需要在三年“冷冻期”满后方能在监管对象中任职,一般人员的“冷冻期”为一年。准则还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管对象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团等非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经批准担任职务的,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根据准则,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和从事期货交易的规定。证监会负责人说,工作人员有违反准则行为的,知情人可向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举报和投诉,证监会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4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