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中国证监会4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要求工作人员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离职后不得违反规定马上到监管对象任职。这是证监会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以更好地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准则》要求,证监会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不得从事与监管职责有利益冲突的行为;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对应回避事项施加影响。
根据《准则》,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管对象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团等非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经批准兼任职务的,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工作人员离职后,在规定期限内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回避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监管对象中任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工作人员离职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冻期”,才能去监管对象中任职。对于违反规定的离职人员,证监会将把相关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并在高管任职资格审核时严格把关。
谈到查处的证监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案件,这位负责人说,初步统计,证监会系统近年的发案率在0.03%-0.05%之间,远低于全国政府系统的平均比例。
他还表示,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发行审核突出集体决策、多层级决策,任何个人在发审过程中起不到决定作用,无法决定发审结果。同时,证监会设立了很多渠道方便社会、方便拟上市公司申报材料,如见面会、反馈会,听取发行人申述,不需要中间人来搞一些灰色行为。这些措施有力地减少了发审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准则》共9章33条,与原《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相比,《准则》更加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内容上更加具体和明确,也更加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四措施保证《准则》贯彻落实 ——证监会就《准则》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4日就《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的发布回答记者提问,表示证监会将采取加强教育和学习、加强管理、加强监督和加强惩处等措施,保证《准则》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问:《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有哪些?
答:证监会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行为的管理和规范。早在1993年,证监会就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并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对于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维护“三公”原则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国家修订了《证券法》,2006年国家实施了《公务员法》,对证券期货监管人员和公务员提出了新的要求。2007年证监会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同时,中央纪委要求“一行三会”制定金融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因此,为更好地体现法律要求,进一步规范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纪律严明的证券期货监管队伍,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问:《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与原《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的区别在哪里?
答:《准则》是在《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基础上制定修改的,但二者也存在较大的区别:
首先,《准则》更加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则》吸收了《公务员法》、新修订的《证券法》以及党内有关法规的新规定,体现了法律法规的精神,内容上更加严谨。
其次,《准则》在内容上更加具体和明确。《准则》将原《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16条的内容扩展为33条,并且以章节的形式,将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分为总则、基本准则、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回避、监督、附则等九章,要求更加具体和明确。同时,《准则》还专门增加了“监督”一章,保证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准则》。
再次,《准则》的发布形式更加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准则》以证监会正式发文的形式对外公布,约束力以及社会监督力度得到加强。
问:证监会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准则》的贯彻落实?
答:为保证《准则》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和学习。我们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准则》,全面准确理解《准则》内涵,熟记于心;全体工作人员同时要对照《准则》,自觉检查自身是否存在与《准则》要求不符的情形,从自我做起,从岗位做起,从细节做起,认真践行《准则》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模范学习和实践《准则》。二是加强管理。我们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指导和监督工作人员遵守《准则》,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三是加强监督。工作人员有违反《准则》行为的,知情人可以向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举报和投诉,证监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四是加强惩处。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反《准则》的行为,一经查实,我们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