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强化监督 促进公正廉洁监管
中国证监会11月4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替代原《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准则》共9章33条,对证监会工作人员在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回避、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如“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不得泄漏工作中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信息,不得进行信息误导”、“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和从事期货交易的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等。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反《准则》的行为,一经查实,证监会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据了解,早在1993年的时候,中国证监会就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并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对此,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是在《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基础上制定修改的,但二者也存在较大的区别:
首先,《准则》更加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则》吸收了《公务员法》、新修订的《证券法》以及党内有关法规的新规定,体现了法律法规的精神,内容上更加严谨。
其次,《准则》在内容上更加具体和明确。《准则》将原《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16条的内容扩展为33条,并且以章节的形式,将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分为总则、基本准则、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回避、监督、附则等九章,要求更加具体和明确。同时,《准则》还专门增加了“监督”一章,保证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准则》。
再次,《准则》的发布形式更加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准则》以证监会正式发文的形式对外公布,约束力以及社会监督力度得到加强。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为保证《准则》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证监会也采取了相关的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和学习。证监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准则》,全面准确理解《准则》内涵,熟记于心;全体工作人员同时要对照《准则》,自觉检查自身是否存在与《准则》要求不符的情形,从自我做起,从岗位做起,从细节做起,认真践行《准则》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模范学习和实践《准则》。
二是加强管理。证监会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指导和监督工作人员遵守《准则》,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三是加强监督。工作人员有违反《准则》行为的,知情人可以向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举报和投诉,证监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四是加强惩处。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反《准则》的行为,一经查实,证监会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该准则适用于中国证监会机关及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并由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监督实施。该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守则》(证监发〔2000〕7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