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但仍有不少上市公司高管“顶风作案”,在三季报披露窗口期违规炒股。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昨日,沪深两市已有10家上市公司高管在三季报披露前的30日内违规买卖自家公司股票。其中,违规减持的有6家,分别是沈阳机床、大龙地产、卧龙电气、山河智能、华星化工、德美化工;违规增持的有4家,分别是广弘控股、浙江阳光、信立泰、海博股份。
在6家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中,卧龙电气董事陈永苗套现金额最多。10月13日,陈永苗通过二级市场一口气卖出自家公司股份15万股,套现285万元。而这距离卧龙电气预约的三季报披露日10月23日仅有10天。而此前陈永苗还违规减持了一笔,其于9月25日卖出2600股,套现5.11万元。
此外,山河智能、德美化工高管违规减持套现金额也在50万以上。山河智能董事龚进在10月15日也大胆卖出公司股份12万股,套现195.36万元,公司预约的三季报披露日期则是10月26日。德美化工证券事务代表潘大可在9月28日减持了公司股份3.84万股,套现58.4万元,这距离24日发布三季报还不足30日。
与高管违规减持相比,上市公司高管违规增持的数量显得有些“落后”。其中,浙江阳光董事徐国荣最为“慷慨”,其于10月9日大举买入1.5万股,花费金额为18.495万元,这距离10月27日发布三季报不足30日。同日,信立泰高管张中行也违规买入1000股,共花费7.27万元。此外,广弘控股董事张硕城、海博股份监事周丽霞分别违规买入3000股、5000股。
对于近期出现的10家公司高管在三季报披露窗口期违规炒股的行为,一位业内人士笑称,“这已经见怪不怪了。一年有四期需披露业绩报告,这里就有4个月不能买卖公司股票了。再加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交易所规定其他的时间,剩下留给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时间也就不多了。”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若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应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违法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