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鸟巢状告熊猫烟花讨要4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6日 18:33  法制晚报
鸟巢状告熊猫烟花讨要400万元
涉案的熊猫烟花

  “鸟巢”状告“熊猫” 讨要400万元

  称被一款烟花模仿 侵犯著作权 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厂家———

  熊猫烟花公司生产销售“盛放鸟巢”产品,被“鸟巢”起诉侵犯著作权。记者今天获悉,该纠纷案将在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此前,被告单位曾经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该案移送至长沙审理。法院最终裁定该案由一中院予以审理。

  原告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国家体育场又称“鸟巢”。通过举办2008年奥运会,“鸟巢”已经成为一个知名度极高的场所和称谓。

  2008年12月以来,原告发现市场上出现一种“盛放鸟巢”的烟花产品。

  该产品由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制、浏阳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生产,并由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关迅达摩托车配件商店销售。

  2009年元旦之后,“盛放鸟巢”持续热销。

  原告认为,上述烟花产品表现出来的外观形象高度模仿了“鸟巢”建筑作品、模型作品、图形作品的独特艺术特征,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严重侵害。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支付侵权赔偿款人民币400万元。

  据了解,本案受理后,浏阳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移送至长沙市审理。一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其管辖权异议,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亦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裁定。

  目前,原告已撤回了对作为销售商的北京市城关迅达摩托车配件商店的起诉。

  法院已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本案即将开庭进行审理。

  今天上午,记者拨打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从其公司的介绍上了解到,该公司是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在公司网站的产品销售中,已经没有了“盛放鸟巢”烟花的身影。

  (新闻来源:法制晚报 记者:王巍 )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熊猫烟花吧 】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