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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QFII新规 单家QFII额度增至十亿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5日 03: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九月四日电(记者 贾靖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四日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松绑中长期QFII资金,单家QFII投资额度由八亿美元增至十亿美元,中长期QFII投资本金锁定期缩短至三个月。

  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此间表示,新规旨在吸引中长期资金,便利投资运作及风险控制,并强化资金汇兑管理与统计监测。

  新规将单家QFII机构申请投资额度的上限由八亿美元增至十亿美元;将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开放式中国基金等中长期QFII机构的投资本金锁定期由此前的一年缩短至三个月,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本金锁定期仍设定为一年。

  为满足保护QFII客户资产安全性和独立性的要求,新规允许QFII机构为自有资金和符合条件的客户资金及发起设立的开放式中国基金分别开立账户,并禁止不同性质的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为便利QFII机构投资运作,适应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新规允许QFII发起设立的开放式中国基金在投资本金锁定期结束后,将每月申购和赎回的轧差净额汇入或汇出,并明确了开放式中国基金的额度管理原则。

  新规规范和简化了审批程序和手续,提高了QFII资金汇兑管理和统计报告要求。新规还对违规转让或转卖投资额度等非法用汇行为明确了处罚原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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