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16日电(记者潘清)近日,中国证监会又通报了对四起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对岷江水电董事长吕道斌等人的处罚,再度令内幕交易这一证券市场的“毒瘤”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在日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之下,内幕交易缘何屡禁不绝?业内专家表示,严峻执法的同时,打击内幕交易尚有赖“全民介入”。
监管利剑揪出“窝案”
在证监会通报的四起案件中,四川省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岷江水电(600131)董事长吕道斌、川投集团副总经理刘晓杨等人因内幕交易行为被处罚的案件,因为涉及人数众多而显得尤为引人注目。
据报道,2007年11月20日,新光硅业召开股东会审议两个多晶硅项目,其中乐山项目由乐山电力和天威保变分别出资,新津项目由天威保变、川投能源和岷江水电分别出资。2007年11月28日,上述公司披露了投资多晶硅项目的报告。
在提前获知相关投资意向后,吕道斌利用本人、配偶和女儿的账户,买入乐山电力股票,从而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另外,川投集团(川投能源第一大股东)副总经理刘晓杨、计划部经理薛东兵、工业部副经理段跃钢,新光硅业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张瑜婷,在通过不同渠道知晓上述内幕信息后,也均对相关股票进行了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