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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将仅限机构投资者进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 18:20  中国证券网

  (本网讯 记者 马婧妤 周翀)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现行制度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下称《试点办法》)即将颁布实施,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负责人12日下午表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将试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具体来说,新试点办法颁布实施后,

  参与试点的投资者将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制企业等。

  根据相关安排,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可以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但不能参与其他公司股份的买卖。新修订的《试点办法》颁布前通过报价系统参与了挂牌公司股份买卖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继续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通过报价系统已经卖出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仍可以买入该公司的股份。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关村科技园区代办系统有2000多投资者,包括机构、个人大户等,以风投居多。其中个人投资者数量占比在40%左右,60%为挂牌公司原有股东。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以'最终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风投市场'为目标。"该负责人说,由于代办系统挂牌企业经营风险较大,《试点办法》修订初期采取了限制个人投资者进入的安排,但个人投资者进入市场的口子"并未封死",负责人表示将来在适当的时候,有关部门会考虑引入个人投资者进入代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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