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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完善中关村非上市股份转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 17:29  全景网

  全景网6月12日讯 中国证监会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中国证券业协会据此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及相关配套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将于近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中关村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是2006年1月正式启动的。截至今年5月31日,共有挂牌公司55家,涵盖了软件、环保、生物制药和新材料等新兴行业。试点在为园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的同时,初步形成了场外股权转让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和监管框架,探索了风险控制的基本规律,为进一步完善和扩大试点提供了有益经验。为此,按照有效控制风险、提高运行效率的原则,中国证监会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从投资者适当性、公司挂牌条件、转让结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及股份限售制度等五个方面对试点制度进行了调整。

  据悉,本次制度调整是对试点制度的完善,试点范围目前仍然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将在总结本次制度调整实施效果及经验的基础上,择机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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