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媛媛
本报讯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旨在规范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措施的实施,保障有效履行自律监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细则共4章58条条款,对自律监管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程序、纪律处分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范。
细则规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措施由深交所及其有关业务部门实施。深交所或实施机构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措施,应当依据该细则和该所其他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实施程序,确保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措施目标的实现。
深交所是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并结合多年实践的经验而制定这一细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