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证券公司信息安全通报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安全事故通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按照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事故影响时间以及影响范围,将证券公司信息安全事故划分为事故和重大事故。
据悉,证券营业部现场行情和现场交易在一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发生中断或性能严重下降累计未超过2小时为事故,超过2小时(含2小时)则为重大事故;证券公司集中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在一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发生中断或性能严重下降累计未超过30分钟的为事故,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为重大事故;第三方存管系统在一个交易日的营业时间内发生中断或性能严重下降累计未超过2小时的为事故,超过2小时则为重大事故。
此外,被界定为重大事故的还包括:证券结算系统在开市前未能完成前一交易日的交易结算;重要证券业务程序或数据遭到破坏,给客户正常交易行为带来影响,在一个交易日内未能修复;客户资料、资金、股票等重要敏感数据大量泄露等情形。 (肖 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