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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将申请批捕打严义明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10:14  东方早报
公安部门将申请批捕打严义明者
“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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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早报记者 忻尚伦

  “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明被袭案又有新进展。昨天晚上,身处北京的严义明接受早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刚接到公安部门通知,准备向检察院递交批捕申请。他口中的两名举报东方集团的证人,其身份还有待公安部门进一步予以确认。

  因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信息公开案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5月11日,严义明正式在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严义明“带伤工作”

  “我这里的两名证人确实是东方集团的原始股股东。二人均已就各自的证言签字确认并交由警方。”谈及被袭案,严义明说,以何罪名起诉还不清楚。“因为似乎这并不只局限于‘人身伤害’,而是有组织、有蓄谋的黑社会犯罪,希望能借此机会将这个势力端掉。”

  严义明说,其伤势还没有康复,“带伤工作的目的,有一部分是想向社会传递一个信息——不向恶势力低头。”

  对施暴者的具体身份,严义明是否有具体猜测?他表示:“现在还没审判,一切要看证据。”

  据财经网报道,严义明对于“东方集团否认两名证人股东身份”的态度给出如下解释:在东方集团上市过程中,包括上述二人在内的东方企业集团个人股东未依法转为东方集团股东,因此,东方集团董秘所言“公司上市初股东名录里”没有记载完全在意料之中。

  严义明还表示,依据国家体改委《关于确认黑龙江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的批复》(体改生[1993]145号)的规定,原持有东方企业集团股份的个人股东应转为持有东方集团的股份,因此,东方企业集团个人股东即应转为东方集团股东。

  并没接手东方集团维权案

  严义明和东方集团的纠葛始于2006年末。当时正值东方企业集团进行IPO上市,由于部分个人股东发现其股权不知去向,并且对股权处置的过程不了解,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由此开始了一系列维权活动。2006年末,严义明开始接受委托对相关事项展开调查。  

  “其实我现在并没有正式接手此维权案件,但这并不表示对恶势力的妥协。”严义明昨晚说,现在社会中确有一股恶势力在扰乱法制社会进程。去年“太平洋证券上市”事件中,有对此事进行报道的媒体人被强行从家中带走,“关于此事,同行的媒体居然集体失语。”

  今年4月14日晚,数家媒体收到严义明的来信,称其在位于徐家汇的办公室中遭三名歹徒袭击,致其右肩肩胛骨骨折,并有多处外伤。

  根据严义明昨晚所述,这些人是专业打手,“从电梯监控录像来看,他们只拿出了包中的铁棒,并没有选择斧子。因为斧子可能会置人于死地。”

  4月24日,四名犯罪嫌疑人被上海警方带回上海。

  4月27日,自称是东方集团原始股股东的王鸿林和褚景春,向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递交举报信称,东方集团前员工韩某涉嫌“代他人组织黑社会打手暴力袭击严义明律师”。

  5月8日,东方集团董事会秘书金波公开称,两名向上海警方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不可能是东方集团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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