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交所延长大宗交易经手费优惠期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14日向各会员单位及合格投资者下发通知称,将延长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经手费优惠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

  根据上交所此前发布的《关于对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经手费实施优惠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1号),上交所对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经手费按照竞价交易系统经手费标准的10%收取(即成交金额的0.0011%),优惠期至2008年12月31日结束。此次,为推广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上交所决定将该优惠期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据此,各会员单位应在合格投资者佣金中减免相应费用,并给予适当的佣金优惠。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