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消息(记者 商文)
针对媒体质疑的立立电子存在掏空浙江海纳的行为,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3日表示,经过调查,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在2002年的股权交易上存在瑕疵,但没有发现有掏空行为。
上述负责人介绍,从2008年10月7日起开始对立立电子进行调查,于2008年底形成调查报告。在调查中发现,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在交易上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
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在2002年进行的股权交易没有按有关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导致立立电子相关资产的形成存在瑕疵,而这个瑕疵可能导致重大权属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在发行审核过程中,证监会重点关注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的交易情况,并要求立立电子详尽披露。但从披露情况看,立立电子招股说明书上的部分内容未做到按要求公开披露,包括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之间的全部借款情况;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之间的部分设备交易情况;以及立立电子在收购相关股权时,做了一些股权待持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