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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报下周起披露 交易所要求新增五大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31日 07:33  东方早报

  东方早报记者 忻尚伦

  2008年年报进入密集披露期之际,两市交易所昨日发布通知,对上市公司2009年一季报的披露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交易所要求,主板公司在一季报披露信息时必须加入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证券投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接待调研和采访等5项内容。交易所同时提醒,一季报和年报均需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披露完毕。

  沪深两市交易所昨天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今年一季报对主板上市公司新增了5项必须披露的条款: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持股30%以上股东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证券投资情况;报告期内重大合同的情况;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和采访等活动情况。

  对于中小板上市公司,交易所还特别加了一项要求:2008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解决情况。

  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目前公布的2009年一季报预约披露日期来看,ST百花(600721)和国恒铁路(000594)将分别成为两市第一家披露一季报的上市公司,预约披露日期分别为4月8日和9日。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眼下恰在“年报时间”的中段,多数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去年的经营情况已有较为充分的预期,而一季报将成为下一步影响市场的关键因素。2008年大量的“绩差”年报将与2009年一季报“挤”在一起,使4月份格外敏感。

  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前两个月全国国有企业利润连续6个月出现负增长。上述信息隐约透露出了今年一季报的隐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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