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经公开征求意见后的《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并应当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暂行规定》自4月13日起施行。 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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