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证监会日前发布年检公告,要求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专营类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于4月30日前将书面年检申报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
年检公告规定,如果存在参与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等非法证券活动;出租、出借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因违法违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上,情节严重等16种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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