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昨日,国资委颁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以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交易,更好地实施政务公开,服务企业。
根据《指引》,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作为划入方(划出方),且中央企业及子企业无偿划入企业国有产权,应符合国资委有关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要求,划转后企业管理层次原则上不超过3级。
《指引》明确规定了国资委将从四个方面对无偿划转事项进行审核:即划转双方主体资格适格,被划转企业产权关系清晰;符合中央企业主业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划转所涉及各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相关风险防范和控制情况,划转协议规定内容齐备,无可能出现纠纷的条款。
《指引》同时规定,划转双方应当严格防范和控制无偿划转的风险,所作承诺事项应严谨合理、切实可行,且与被划转企业直接相关;划转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国资委2005年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得以重新划回产权等作为违约责任条款。
■解读
光大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潘向东:
绸缪并购助推产业振兴
《指引》的出台更多地表明了管理层的态度,市场即将进入全流通,对国有产权的减持、转让、划拨将有严格科学的规范,此时颁布《指引》是提前对行业内并购、重组等行为进行限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出现产权不清的现象。另外,目前正值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出台之际,新规定对各大产业振兴也有积极的助推作用。
海通证券高级宏观分析师李明亮:
进一步加快了重组步伐
目前国有产权还比较分散,从风险防范、体制完善的角度来看,有必要进一步调整和规划。按照国资委既定的对中央企业的调整和重组的思路,这一、二年内,央企数量要减少近百家,并购重组将不可避免,《指引》的出台望促进国有资产、股权有序流动,进一步加快央企的战略调整重组的步伐。
实习记者 戚文丽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