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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呼吁要制定独立制度
石仁坪 蒋飞
“何时推出创业板还没有很明确的说法,深交所其实也在等待。”一位接近深交所的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说。据记者多方了解,创业板这一筹备了十年的科技板块具体推出时间仍有待高层决策,但今年两会前公布创业板IPO管理办法可能性较大。深交所方面则会在IPO管理办法出台后发布相关的上市和交易规则,展开创业板的最后冲刺。
“我们正在加班,争取赶上创业板第一班。”某投资人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果顺利,其投资的企业可能成为第一批登陆创业板的公司。
创业板越来越近,但其具体的制度安排尚未完全明朗,作为一个面向创业企业的平台,其制度安排上是否会独立于主板?
这些制度包括,未必每个投资者都有机会参与创业板的股票交易,也有人士建议在新股发行制度等方面实行独立于主板的制度。
据报道,已经上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创业板市场或许会设置更高的交易门槛。
“由于创业板的风险比较高,把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散户排除在外,这很正常。”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君贤认为。
“公司越小,风险越大。”汉能投资集团总裁陈宏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国石油跌到零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是创业板公司是有可能的,比如破产,“不见了”。
创业板市场设置一定的投资者门槛是应该的,因为对创业企业的价值评估,以看商业模式为主,这对很多中小散户相对比较困难。
在2009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表示,要区别投资者的不同市场风险认知水平和承受能力,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产品和服务,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安排。他还表示,合理设置交易门槛,强化创业板监管措施,防止过度炒作,确保创业板顺利推出、平稳运行。
以什么标准来确立门槛?陈宏认为可以通过投资额度、收入状况、账户余额等进行区分,比如年薪、个人资产总额等。
但是,仅仅是交易门槛的提高和企业上市门槛的降低,并不能体现创业板的独特价值。其实,“三板”市场的交易门槛也比主板高,“3万股为1手、每次交易最低1手”。
“如果只降低门槛,就没有太大的意义。”魏君贤认为,“如果创业板能够创造一套单独的、更加市场化的发行制度、特殊的交易规则,针对特殊投资群体还是有意义的,对其相对于主板的独立性反而是件好事。如果跟主板都一样,就没有意义了。市场应该多元化。”
A股市场的新股发行制度遭市场诟病已久,管理层也曾表态要进行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有学者建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宜让创业板做试验田,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与创业板捆绑推出。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一捆绑建议可能未被采纳。
但陈宏认为,鉴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实情况,应先推出创业板,提供较好的融资渠道;而新股发行制度“任何时间都可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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