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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在日前召开IPO询价对象自律工作会议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在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6家询价对象采取了相应自律处理措施。
据悉,有关自律处理措施是根据2008年3月实行IPO网下发行电子化后询价对象的初步报价和实际申购情况做出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因报价高于发行价格却未申购的行为于2007年7月受到监管部门的发函警告,但在2008年实施网下发行电子化后仍多次出现同类情况;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实施网下发行电子化后共7次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工作,报价均高于发行价格却全部未申购;其余34家询价对象在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工作中均出现报价高于发行价格却未申购的情况。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关对询价对象进行自律管理的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按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分、责令其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询价资格;对其他34家询价对象采取谈话提醒的自律处理措施。
(商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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