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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机构亟待治理 证监会重拳出击(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4日 11:20  南方日报

  -相关案例

  “金股之王”非法所得超千万

  2007年9月以来,没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深圳“金股之王”与全国14家电视台和5家网络媒体签订协议,约定以“金股之王”或“金股王”为名进行广告宣传。

  通过非法广告宣传,“金股之王”以售卖荐股软件之名与客户签订协议,其后通过电话短信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金股之王”非法招揽客户共计千余人,获得非法所得近1200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名嘴”孙成刚被证监会处罚

  2006年2月16日,证监会一口气公布了对包括券商、上市公司以及证券从业人员等在内的11项处罚决定,其中对市场名嘴孙成刚(曾用名“孙成钢”)的处罚尤为引人关注。

  由于被认定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对其进行了没收199万元违规所得外加1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孙成刚持股100%的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也处以5万元的罚款。”

  -时评

  莫让巨额罚单再次沦为“白条”

  证监会对北京首放及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的“天价”处罚,在中国股市的历史上是很少见的。尤其是对汪建中的处罚结果,更是创下对证券咨询机构或个人罚单的纪录:罚没合计逾2.5亿元,此举足以表明证监会维护正常的股市秩序,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

  虽然近年来,证监会在打击非法咨询机构方面采取了不少的措施,但合法咨询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也是屡见不鲜。这一次证监会查处的北京首放与武汉新兰德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这些咨询机构完全扮演了股市“黑嘴”的角色,干着一些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勾当。因此,对这样的咨询机构进行从重处罚,不仅大快人心,而且对其他的咨询机会也具有极大的震慑力。

  但对汪建中的2.5亿元罚没款如何落实到位,却是一个令市场关注的事情。这笔罚单的巨大是毫无疑义的,但如果这笔罚单不能落到实处,最后不了了之,那么,对汪建中的处罚就要大打折扣了,而对其他咨询机构的震慑力也将不复存在。这样的事情实际上是有先例的。如证监会对亿安科技操纵案的处罚,证监会开出的罚单是没收非法所得4.49亿元,并处罚4.49亿元,但最后作为操纵案主角的罗成跑掉了,该罚单也就变成了一张“白条”。

  因此,作为证监会来说,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者固然是一件好事,但要保证罚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就必须保证罚单的可执行性。如北京首放的初始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很难相信这样一家咨询机构能够顺利交出2.5亿元的罚没款。如果交不出来的话,证监会又有怎样的追究措施呢?如果还是像亿安科技案一样不了了之,那对北京首放的处罚岂不只是过过嘴巴瘾而已?因此,对于这种巨额罚单,证监会务必要有切实的追究措施,并且为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证监会的罚单不能一开了之,还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罚单的执行进度情况,使罚单真正成为对违法违规者的惩处手段,而不是一张“白条”。

  特约评论员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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