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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改保荐人制度 制度治市再加一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3日 00:4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近几个周末,证监会连续发布相关利好政策,特别是上证指数跌破2245点关键点位,并逼近2200点整数关口的时候,证监会在一周内高调表态,从及时回应新股IPO到规范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管理层维稳市场可谓用心良苦。

  12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充实完善保荐制度,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规范保荐制度

  《管理办法》将保荐机构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明确要求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保荐业务各项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强化了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指标的要求,对保荐代表人数量的要求,将最低人数由两名提高到了4名。

  同时,引入联合保荐机制,要求保荐机构在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关联关系的情况下,必须引入一家无关联关系的保荐机构,采取联合保荐的形式推荐发行人的证券发行上市。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将以此次《管理办法》的修订为契机,保荐制度的完善将进一步落实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的责任,强化保荐机构的内部控制,对那些执业质量低劣、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只签字不干活”的保荐代表人,以及极少数扰乱行业正常秩序、违背基本的职业操守、利用保荐代表人的特殊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害群之马”,将严加监管、坚决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

  可以预见,《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推动市场诚信建设。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基本平衡,发行制度最终将从现行的核准制转变为注册制。保荐制度的不断完善,也将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最终向注册制的过渡奠定基础。

  政策频出

  急速的下跌难掩投资者抑郁的心情,而人们一次次从“救市”梦中惊醒,“治市”步伐在惊异间加快了。

  从提高企业再融资门槛,到5日晚间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再到9日晚,因担心招商证券IPO过会,因市场扩容给二级市场带来压力,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指出,将根据市场资金需求情况,控制新股发行节奏,尤其是对大盘股的发行将会更加慎重。

  而10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放松了对券商在债券投资、同业竞争等数项业务上的制约,这被解读成为融资融券作铺垫。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尽管大规模的救市尚未降临,但是治市的小步快跑则快于预期,似乎令投资者看到了希望,不过市场表现却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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