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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救市激涨全球股市 A股独自暴跌加速寻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9日 03:00  每日经济新闻

  截至北京时间9日00:10,道琼斯工业指数大涨219.67点至11440.63点,涨幅达1.08%  

  截至北京时间9日00:10,伦敦金融时报指数大涨205.60点报于5446.30点,涨幅达3.77%  

  香港恒生指数8日上涨860.99点,收于20794.27点,涨幅为4.3%  

  日经股指8日上涨 412.23点 至12624.46点,涨幅为3.38%  

  上证综指8日下跌59.03点,收 于 2143.42点,跌幅2.68%

  ◆每经记者 毛晋楠 姜艳艳

  昨日,大盘在早盘小幅反弹,但是跟风者寥寥,很快就展开新一轮杀跌。上海市场石化“双熊”领跌大盘,深圳市场则是万科、五粮液泸州老窖、华侨城、中兴通讯苏宁电器等拖累指数。收盘时沪市大盘大跌59.03点,收报2143.42点,跌幅为2.68%;深成指下跌260.2点,收报7004点,跌幅达到3.58%。

  “可交换债券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大小非的问题,失望情绪和观望气氛是市场下跌的主要原因。”一位分析师如是说。

  可交换债券实施存在三大难题

  上周五晚,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被看作是证监会利用可交换债券控制“大小非”减持,缓解市场抛售压力的举措。

  然而,这并未能稳定住市场。

  “这毕竟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而且推出较为仓促,实施的难度较大。”宏源证券债券行业研究员罗刚表示。

  罗刚告诉记者,根据他的研究,《征求意见稿》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信用风险很大,相比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没有明确资金的用途,仅仅是以股票进行质押。”罗刚表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运作是很透明的,募集资金用途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发行的主体也是优质的上市公司,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非上市公司,这将给管理层的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

  罗刚表示,第二个问题则是发行人的规模问题,根据规定,确定满足“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的上市公司。而根据统计,符合以上条件的上市公司并不多,最多有不到三分之一的限售股份可以用于发行可交换债;而考虑股东的资质情况,大约有600多家上市公司股票符合可交换债中用于交换的股票条件。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有2个左右的限售股股东可能符合发行可交换债的条件。罗刚认为,由于发行主体的规模较小,并不能真正解决上市公司大小非流通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利益输送问题,发行人可以在到期前压低股价,使得债券持有人不进行转股,从而实现低成本融资。”罗刚认为,《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转股价格修正、回售条件、赎回条款等,使得可操作性并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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