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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增持达1%须披露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8日 01:17  新快报

  证监会将发布大股东增持相关细则

  新快报讯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27日透露,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行为,交易所将于近期发布相关业务细则,从信息披露、敏感期禁售制度和技术三个方面提高增持行为的透明度,加强事后监管。一是在信息披露方面,细则将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行为发生的首次,或增持行为达到总股本的1%时,履行披露义务。在披露此次增持行为的同时,还需要将披露后续的增持计划。

  二是进一步强化敏感期的禁售制度。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期间,上市公司发布重大业绩预告或重大敏感信息披露期间,控股股东不能进行增持。

  三是技术保障上,交易所将通过利用技术对增持过限行为进行及时监管。例如,当增持行为超过1%,或在12个月内增持总量超过了2%时,将通过技术保证上市公司在出现上述情况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对过限行为进行监管。同时,为了防范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的出现,交易所监察系统将设置相应的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

  (中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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