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富豪接连陨落 折射投融资体改困局(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 10:22 东方早报
上述人士说,在公路项目引资过程中,政府与投资者有着双向渴求,地方政府又掌握收费年限等,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可佐证的是,据公开报道,已获刑的浙江省前交通厅厅长赵詹奇曾收受郁国祥300万元贿赂,帮助后者完成杭州绕城高速转让的报批;而张荣坤收购的沪杭高速,更是在陈良宇的亲自过问下获取。 在国家审计署今年2月公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中,沪杭高速、杭州绕城均被“点名”。调查称,“上海市沪杭高速公路等12条公路发生收费权转让18次,其中有12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浙江省转让杭州绕城高速公路等4个项目的收费权获得125.75亿元,其中86.6亿元是受让方以公路收费权作质押取得的银行贷款。” 收费公路融资困局 “公路富豪”的陨落,折射出运作20多年的收费公路融资体制的困局。 国家审计署今年2月发布的调查报告指出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存在的问题:收费公路规模过大、债务负担偏重,部分公路存在偿债风险;部分公路经营权转让不规范等。 浙江省交通厅2005年的一份调研文章直言,公路投资者眼下面临诸多困惑:项目频频上马使原有公路交通流量被分流,效益下降;地方政府在调整规划中忽视原公路投资者的利益,致使投资者无法得到预期回报。 前述温州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说,公路投资最常用的是BOT模式(投资-营运-移交),投资方通过取得一定时限的特许经营权获取回报,但要在动工前就签订投资合同,社会资本的赢利期望,只能“押宝”在政府所做的该项目的投资回报预测上,“但从建设到运营的周期中,政策变化、替代性工程出现、造价上涨等都是不可控因素,暗藏很大的投资风险。” 更大的隐忧在于支撑收费公路的大量银行贷款偿付难题。刘根山曾对媒体表示,造高速公路的法定资金是35%,但一般来说,只需自有资金注资20%就可以启动一个项目——其他的资金来源,显然是来自银行。 审计署的调查揭示,“十五”期间浙江等10个省(市)收费公路投资完成额64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高达4700多亿元,占73%,而浙江一个省,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61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00多亿元,占85%以上;5个省逾期不能偿还的贷款有60余亿,8个省的25.5亿元贷款被银行作为坏账剥离。 “归根究底,公路融资体制在引资模式、权益转让等方面缺乏清晰的法律制度和透明的游戏规则。”上述温州某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说。 (早报记者魏华兵对此文亦有贡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