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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提出中小板下半年六大监管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 05: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屈红燕

  为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中小板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继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等专题会议精神,日前,深交所分别在青岛、厦门、杭州、深圳召开了“中小企业板监管与发展工作座谈会”。深交所表示将继续坚持从严监管思路,将中小板打造成“诚信与规范之板”,并且提出了中小板2008年下半年监管六大举措。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在讲话中指出,中小板设立四年来,上市公司整体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保持良好发展的势头,但也发现个别公司出现违规占用资金等恶性违规事件,同时,中小板公司应认真分析和充分认识到2008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宏观调控对中小企业带来的挑战和机遇。针对个别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存在的问题,周明强调,深交所将继续坚持从严监管思路,将中小板打造成“诚信与规范之板”,并对中小板公司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上市公司应该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的观念,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二是上市公司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三是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增强信心,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会上,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还通报了今年以来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中小板采取的一系列监管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对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荐人工作质量,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为等方面的监管,并对部分公司违规行为及时做出处分。同时,会议提出了中小板2008年下半年监管六大举措:一是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分类监管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的监管;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合监管机制,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公司提请有关方面专项检查;四是制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指引》,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行为的监管;五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适时推出《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披露指引》,并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秘书的管理;六是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保荐人在持续督导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250余家中小板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共500余人参会。会议针对新形势下中小板公司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通过交流与学习,与会上市公司董事长也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诚信为本,规范运作,同时,要抓住机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宏观环境的变化,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为中小板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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