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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规: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时间提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2日 05:34  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宣布将上市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的时间提前。通知称,自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的IPO申请,证监会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而此前的上市招股说明书是与公司上会审核日期发布时同时公布。

  通知指出,预先披露制度是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市场化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预先披露制度实施以来,在强化社会监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为更加充分地发挥预先披露制度的功能,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增强责任和诚信意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拟对预先披露时间进行适当调整。自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证监会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要求各保荐机构进一步强化勤勉尽责意识、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高保荐质量。

  近期,《每日经济新闻》在全国独家连续报道了中小板新股立立电子涉嫌掏空浙大海纳,将原属浙大海纳的优质资产转移腾挪后拿来第二次上市。本报的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以及管理层的高度关注,本周,立立电子在即将上市的前夜被证监会紧急叫停,要求保荐机构再度核查。与此同时,近期一些民间财务打假人士,也对中小板上市的一些新股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质疑,并从中揭露出高新张铜等严重违规的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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