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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灾区企业通过股市融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1日 08: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发布实施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昨日正式发布实施。《意见》提出,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就业等各类政策,使政策安排、资金投入及重建规划相互衔接,有机配合,形成合力。 《意见》指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优先安排受灾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融资,优先审核拟将募集资金投向受灾地区和生产受灾地区重建、安置急需物资的公司的融资申请。 《意见》明确,支持受灾地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支持证券交易所适当减免受灾地区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等费用。加强对受灾地区企业的上市培育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 《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各类债券用于补充资本金和灾后重建信贷资金来源。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非金融企业等通过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意见》还明确提出,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积极引导和协调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优先投资受灾地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支持受灾地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发挥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提供受灾地区所需的各类保险,给予费率优惠。大力发展针对受灾地区的保险产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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