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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关于做好08年半年报工作的通知(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 13:37 上海证券交易所
附件1: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1、此表要求填列公司在2008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如下情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持有开放式基金或封闭式基金等证券投资。 2、公司按期末账面值大小排序填写所持前十只证券的情况。 3、期初账面值按期末持有的证券数量对应的期初账面金额填写。 6.5.2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 1、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 2、期末账面价值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6.5.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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