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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会计部就上市公司07年财报监管答问(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5日 16:50 新浪财经
六、新会计准则下每股收益、非经常性损益等指标的计算和披露存在哪些问题? 新会计准则发布后,证监会根据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及时修订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等相关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应当遵循上述规范的要求计算并披露相关财务指标。 从年报披露情况看,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其中涉及每股收益计算的主要问题,是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下每股收益的计算。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公司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入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下,公司应采用同样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对于非经常性损益,大部分公司能够根据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进行披露。需要注意的是,公司除需要关注规范问答中列举的项目外,更应根据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结合公司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并做出合理的、一致的披露。 最后,该负责人还表示,2007年是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第一年,准则执行情况受到国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它既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情况的检验,也是准则制定部门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的重要依据。目前,证监会已经着手对2007年财务报告披露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并就年报披露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反会计准则的问题进一步了解情况,经核实后将依法做出相应处理。对于年报中反映出的准则执行问题,将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推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证监会一直重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今后一段时期,证监会一方面将着重检查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另一方面继续开展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也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督。(来源:证监会网站)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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