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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释疑不合格账户事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 08:58 深圳商报
5月12日起,深沪两市超过12万户不合格A股证券账户(下称“不合格账户”)在交易系统集中中止交易,今日,深交所就不合格账户中止交易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如何查询账户是否已作为不合格账户被集中中止交易? 答:投资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到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登公司”)查询有关账户是否已作为不合格账户被集中中止交易。 二、投资者不合格账户被中止交易后,应该怎么办? 答:投资者应主动联系所在证券公司,尽快办理不合格账户规范手续。不合格账户只有规范后,才能恢复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2008年7月31日前,投资者仍可直接在证券公司柜台办理不合格账户规范手续。2008年8月1日后,除少数特定情形可以直接在证券公司柜台进行规范外,其他的需要投资者本人持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审核后的材料,到中登公司办理规范手续。 三、已中止交易的不合格账户中持有的股票能否办理转托管? 答:不能。不合格账户只有在完成规范手续后才能办理转托管手续。 四、已中止交易的不合格账户中持有长期停牌股票,账户不能注销,投资者可否开立新的合格A股账户?如果可以,原不合格账户与新开立的合格A股账户是否可以关联在同一资金账户下? 答:只要该投资者未以其本人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开立过A股账户,证券公司可以为投资者新开立合格A股账户,但不合格账户内持有的长期停牌、限售股份等证券复牌或解除限售后,投资者应限期清空证券并注销不合格账户。不合格账户与投资者新开立的合格账户不可以关联在同一资金户下。 五、因投资者出国、入狱等原因,本人无法到场办理账户规范手续,该如何处理? 答:投资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应提供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投资者在国外,可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投资者为服刑人员,公证机关的公证员可前往监狱等场所提供公证服务。 (钟国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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