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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学习贯彻两个条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 06: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卢 青 本报讯 昨日,山东证监局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山东证监局局长尹奉廷指出,两个条例既是综合治理实践中有效措施的法律化、制度化,更是面向未来、推动证券公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指引。一是具体规定有创新,特别是对证券公司的监管、风险处置等基本制度的创新。二是围绕客户为轴心。这对于监管的有效性、运作的合规性无疑具有强烈的指导意义。三是以两个条例的指导为引领,证券市场必将更健康发展。四是为证券公司创新预留了空间,对于提升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公司实力奠定了基础。五是对于优化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要作用不可低估。 尹奉廷对各证券经营机构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从现在开始,各证券经营机构要认真履行责任,做好学习筹划,组织全员学习,使整个公司员工认识与行为统一到条例的规定上来。第二,各证券经营机构要对照两个条例认真梳理基础性制度,任何与其相抵触、相违背、相背离的业务规程、业务制度都要进行适当、合规的修改。第三,各证券经营机构要通过“分离、监督、制衡”等方法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第四,各证券经营机构要强化服务,要站到社会责任的高度,搞好投资者管理和投资者教育。此外,各证券经营机构要搞好围绕两个条例的专题性研究、领会性研究、务实性研究,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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