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为了避免和减少同业竞争,郑煤集团有意将杨河煤业控制权转让出去,那么,用优质资源为上市公司培养竞争对手,与上市公司和大股东间存在的同业竞争相比,哪个伤害会更大些?
失控的优质资源
凯迪电力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杨河煤业成立于2005年12月29日,杨河煤业公司的生产矿井--裴沟煤矿,是郑煤集团原主力矿井之一。自 2003年始裴沟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30万吨/年。裴沟煤矿主要煤种为特低硫(<0.5%),高发热量(>6000cal/g),高熔点(>1400),挥发分15%以内的贫煤、冶金用煤、化工用煤。
值得关注的是,杨河煤业成立时间恰恰发生在牛森营承诺股改后将郑州矿区优质资源注入郑州煤电之后,而此时,凯迪电力已经成为成为东湖高新第一大股东一年有余(2004年10月18日,凯迪电力取得东湖高新控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凯迪控股通过凯迪电力、东湖高新间接控制中盈长江,凯迪控股和中盈长江属于利益一致行动人。如此股权设置为杨河煤业控制权拱手让位他人留下了致命的木马漏洞。
据了解,裴沟煤矿的可采储量几乎相当于郑州煤电下属的超化矿储量的两倍,超化矿煤炭可采储量仅有1亿吨,较郑煤集团拟将注入郑州煤电的白坪矿煤炭可采储量多出近50%。杨河煤业2006年实现净利润1.23亿元,2007年1-9月实现净利润1.27亿元,相当于同期郑州煤电净利润的84%和77%。
需要强调的是,杨河煤业的煤炭年产量仅为230万吨,而郑州煤电的煤炭年生产规模却为500万吨左右,杨河煤业的盈利能力要大大好于郑州煤电。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针对如此优质的煤炭资源,郑煤集团不仅放弃了杨河煤业的控制权,而且将裴沟采矿权极其廉价的一并卖给凯迪电力即将绝对控股的杨河煤业。
哭泣的矿权
凯迪电力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2007年7月,杨河煤业向银行贷款5亿元支付给郑煤集团,以经国资部门确认的评估价值购买原裴沟煤矿的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采矿权)。
杨河煤业拟向郑煤集团购买的资产,包括部分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由河南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12月31日,其中:流动资产85.05万元,固定资产21044.84万元、土地使用权3,889.14万元,裴沟采矿权54877.15万元。
凯迪电力在上述报告书中并没有披露杨河煤业收购裴沟矿权的具体价格,亦未披露对这一矿权的最新评估价格。
值得关注的是,据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最长为一年,而杨河煤业收购裴沟矿权时间发生在2007年7月,原来国资部门确认的矿权价格需要重新评估。
实际上,2005年12月31日确认的裴沟矿权54877.15万元按可采储量折算,其矿权价格仅为2.91元/吨,大大低于同期同类矿权交易评估定价水平。
郑州煤电为与中国煤化集团合作成立“中原煤炭化工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0日委托河南矿权评估有限公司(下称河南矿权)对其下属的超化矿采矿权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
据河南矿权于2007年7月19日提交的评估报告,超化煤矿的矿权价值为179123.98万元,对应的评估可采储量为1959.45万吨,折合矿权价格8.74元/吨。这一评估价格是杨河煤业收购裴沟煤矿采矿权价格的3倍。
据此推算,裴沟煤矿18817.20万吨可采储量对应的采矿权价值应为16.5亿元,如果按照国资部门于2005年12月的评估价格54877.15万元收购矿权收购, 那么,实际控制人即将更换成凯迪电力的杨河煤业则于无形之中拾到了10亿多元的大红包!
与此同时,凯迪电力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给出凯迪控股持有杨河煤业39.3%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5245.36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9月30日,裴沟煤矿采矿权按可采储量折算,相当于8.76元/吨。
为了说明向凯迪控股收购39.23%股权评估价格的合理性,凯迪电力不无理直气壮地表示,仅16.47亿元的采矿权模拟价值就基本接近本次杨河煤业100%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