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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集团整体上市幕后疑云(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8日 07:42 21世纪经济报道

郑煤集团整体上市幕后疑云(2)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股权收购款项支付不可谓不早,郑煤集团的反应不可谓不迟。杨河煤业200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对中盈长江所持30%股权转让核准,实际上沦落成中盈长江先斩后奏、股东大会事后追认的闹剧。

  凯迪电力对郑煤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解释为:

  郑煤集团与凯迪控股和中盈长江合资成立杨河煤业的初衷是,通过同外部企业合作实现国有企业的现代化改制,以及引进凯迪控股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原裴沟煤矿的资源价值。若郑煤集团行使中盈长江转让所持权的优先购买权,进而增持所持杨河煤业股权,则与郑煤集团成立合资公司的初衷不符。

  其次,河南省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6)69号文]批准郑煤集团持有杨河煤业股权比例为40%,若提高持股比例,则需重新上报河南省国资委批准。

  最后,郑煤集团通过与凯迪控股在设立、运作杨河煤业方面的成功合作,获得了约8亿元的现金流入以及技术和管理经验。出于继续维持良好合作关系的意愿,经与凯迪电力和凯迪控股友好协商,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在郑煤集团心目中,维持与凯迪控股的良好合作关系及8亿元现金流入,比掌控优质煤炭资源更为重要,而8亿元现金流入是无偿馈赠吗?

  凯迪电力公告信息披露:这8亿元的现金流入完全是杨河煤业向银行举债而来,有3亿元用于向郑煤集团收购杨河煤业独立运营所必须的实物资产,5亿元用于向郑煤集团收购裴沟煤矿的采矿权。而此时,郑煤集团依然持有着杨河煤业40%的股权。

  尤为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2007年凯迪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凯迪控股和郑煤集团发行股票分别购买其所持有的杨河煤业39.23%和20%股权的议案。

  郑煤集团最终放弃参与本次交易,据凯迪电力披露,郑煤集团最终放弃的原因是,郑州煤电对郑煤集团参与凯迪电力本次发行持有异议,认为:郑煤集团将优质煤矿资源注入凯迪电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郑州煤电与凯迪电力之间的同业竞争,不利于郑州煤电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不利于郑州煤电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凯迪电力在论证中盈长江转让所持30%股权必要性时强调,根据河南省国资委对郑煤集团与凯迪控股和中盈长江合作的批准文件[豫国资产权(2006)69号文],郑煤集团必须持有杨河煤业40%股权,郑煤集团拟转让杨河煤业股权,亦需获河南省国资委批准。

  既然河南省国资委要求郑煤集团必须持有杨河煤业40%股权,在没有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郑煤集团为什么会贸然表达愿意出售其20%杨河煤业股权的意愿?

  值得关注的是,由郑煤集团、凯迪控股、中盈长江共同成立杨河煤业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9日,而河南省国资委批准郑煤集团与凯迪控股和中盈长江合作文件[豫国资产权(2006)69号文]却于2006年下发,难道河南省国资委在审批杨河煤业设立上,玩的也是事后追认吗?郑煤集团用于投资参股杨河煤业的实物资产及裴沟煤矿采矿权评估结果,是否也是国资部门事后确认呢?对此外界无从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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